首页 > 报考指南 > 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日期:2019-02-19 12:04:26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学校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分数调剂到其它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处理。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依次考虑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单科成绩高分者。

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我校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1号 邮编:450018 服务中心联系人:柏老师 电话:0371-61287328

Copyright 2005-2024 gaokao.ha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