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河南省单独招生简章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是民政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直属湖南省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设有13个教学系部,开设有47个专业及专业方向。现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12个,国家精品课程7门,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鉴定中心7个。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和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多项。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余人。

学院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备。校园占地面积1217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4.4亿元。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8]5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我院2008年在河南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具体的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计划数

学制

民政社工类

民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彩票管理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青少年工作与管理、心理咨询、康复治疗技术、护理、戒毒康复、老年服务与管理、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园林工程技术(陵园设计与管理方向)

文理兼

高职

(专科)

10

(拟定)

三年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河南省已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www.chinaloveweb.com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持本人身份证、网报号(报名时自动生成)和报名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报名时间:截止到58为止。

3、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510上午。

4、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河南省民政学校(郑州市农业路31-1号)。

5、报名考试费:60/

四、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英语、数学。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考试时间:510

英语   9:00——10:40       数学   14:00——15:40

3、考试地点:河南省民政学校(郑州市农业路31-1号)。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河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七、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按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08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联系方式:

1、长沙民政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2763288  5572744(兼传真)

  址:长沙市香樟路22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编: 410004         联系人:老师   老师

2、河南省民政学校联系方式:

  址:河南省民政学校(郑州市农业路31-1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365986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4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