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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日期:2019-02-19 12:04:26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介绍
1、学院全称: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
2、国标代码:14040
3、学院性质及概况:
    我院是2004年4月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筹建,2006年4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普通本科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学院占地面积1400亩,已捐资人民币3.1亿元,已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目前在校生8400多人,图书馆藏书70万余册。现已建有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资讯大楼、外语大楼、实验大楼、经济管理实验中心和动态捕捉实验室、同声传译实验室等基本教学、生活设施,校园网络、仪器设备、文化体育活动等硬件设施齐全。
    我院是由豫籍台湾著名教育家王广亚博士与河南财经学院联合创办的,以经济、管理、外语、信息工程类为主,涵盖文、法、工等学科专业,以本科教育为主,辅之专科教育。
4、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招生计划及公布形式:本院200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和人数为准。
2、外语语种: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4、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5、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省统考成绩合格,如参加我院在考生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相应的专业加试,需专业成绩合格。

三、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在文化分够线,德智体美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两科成绩折合后相加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考附加分: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四、收费标准
1、 住宿费1100元/年;
2、 学费
本科:艺术设计(装潢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动画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本科学费均为11000元/年。
专升本: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1000元/年。
专科: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9000元/年、其余专科学费均为7000元/年。
3、 本院属民办独立学院,教育经费全部来源于学费,申请减免学费者请慎重报考。

五、奖学金情况
本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入学奖学金、优秀奖学金、进步奖学金、考研考证奖学金、全勤奖学金。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 0371 - 64561666   64561888   64561281   64561282
传    真: 0371 - 64561286
网页地址 :
www.chenggong.edu.cn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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